關于高危粉塵與高危粉塵作業
高危粉塵:
1、所謂的高危粉塵不是粉塵的毒理學性質,應該是粉塵作業的風險評價結論,包括粉塵的爆炸風險和粉塵的致病風險。
2、粉塵的健康危害主要是塵肺病。粉塵是否引起塵肺病決定于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、粉塵濃度(強度)、勞動者的接觸時間、職業防護情況等,單純依靠粉塵的毒理學性質難以對粉塵的危險度作出判斷,需要綜合以上因素,根據評估結果作出判斷結論。
3、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:生產性粉塵》(GBZ/T 229.1-2010),根據粉塵作業場所中的游離二氧化硅含量、粉塵濃度、勞動者的體力勞動強度(反映吸收水平的間接指標)將粉塵作業的風險程度分 為:0級(相對無害)、Ⅰ級(輕度危害)、Ⅱ級(中毒危害)及Ⅲ級(重度危害),為粉塵危害的預防控制、監督管理提供了標準依據和基礎。
高危粉塵作業:
建議把下列粉塵作業或行業列入高危粉塵作業管理:
1、游離二氧化硅含量10%以上的粉塵作業;
2、石棉作業;
3、有高發、速發、群發案例的特殊行業如煤礦、非煤礦山、隧道開鑿、石英砂開采加工等行業或工種;
4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生產性粉塵作業分級為Ⅲ級的作業崗位。